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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等文件要求,本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决策事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诉求,以便更好完善《河池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现将本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河池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由河池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编制,旨在逐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加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消纳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重要事项
1.您对本决策事项所持的态度(支持、反对或建议)?
2.您认为本次决策事项实施后对您或周边群众可能产生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公告期间,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等方式向本规划牵头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牵头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河池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行政办公中心B区102办公室
邮编:546300
邮箱:szxmzbbgs@163.com
联系电话:0778-3580165
附件:《河池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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