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件独具特色、精美绝伦的民族服饰,一张张栩栩如生、雕刻精美的民族剪纸,一个个形态各异、纹饰繁缛精致的铜鼓……走进金城江区第五小学,校园内精心设计了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景观,民族传统文化元素扑面而来,到处充斥着浓郁的河池少数民族文化气息。
日前,金城江区第五小学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荣誉称号,这标志着该校成为我市第一所获此殊荣的学校,这也是我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4·27”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主业,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全市呈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局面。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党建+创建”模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评议重点。同时,成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筹协调、高位推动抓创建的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引导,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方位宣传格局,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热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印发民族团结宣传资料20多万份,播放民族语电影550多场,悬挂标语6万多条,开展主题活动、专场文艺演出、讲座等4500多场次。此外,充分用好革命老区红色载体,讲好河池民族团结故事,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注重引导培育,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在打造特色亮点上狠下功夫,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工程”为切入点,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能示范引领和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亮点。2018年以来,全市共有3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25个集体和26名个人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2个单位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5个单位获命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市本级命名99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聚焦重点难点,高质量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76.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817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0个贫困县(区)脱贫摘帽,高质量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去年,我市共筹措资金73.52亿元,全力推进10大类29项民生工程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此外,我市加大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促进各民族同胞之间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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