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悉心指导下,河池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开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六新河池”贡献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面
整理印发《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指导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以本局法制机构牵头,各科室、二层机构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党组会议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讲法。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观念强,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各种问题,重视并带头学法用法讲法,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案件评审会、党组会等会议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法定程序。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整合全局法律专业人员,一年以来,经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把关后签订的各类合同共计60多份。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1.抓好行政许可工作。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无差别“一窗受理”,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30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占比达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关联率达100%,即办件占比达到50%,全部实现“跨省通办”事项29项,占比96.67%,“全区通办”占比100%。
2.配合其他部门联合审批工作。配合大数据局完成”全链通办”等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和先进经验、“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13个重点事项推进进展情况统计表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整改工作的总结性报告等材料汇报5次,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规划方案市政审查160件,私人房排水验收193件;配合水电气并联窗口完成联审22件。
3.抓好涉及行政审批的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做到问题不上交,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共答复12345热线41件,接待上访群众3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向河池市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用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案件决定书;重大执法决定由政策法规科出具专门的书面法制审核意见;通过录音、录像、相片、执法文书等方式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保证每起案件可回溯管理。
2.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本局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自治区住建厅最新颁布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了本局的自由裁量权基准;同时对《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河池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裁量权基准。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对相关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规定了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各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四)推动城市管理立法工作。
我局负责《河池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起草工作,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政府立法工作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4号)的相关规定完成起草任务,目前该条例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
(五)狠抓执法工作,加强对各县区执法质量要求。
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考核。本次考核主要通过查阅资料、评查案卷、现场检查、初评、复评等方式开展,主要评价各县(区)在党建引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舆论宣传、执法监督、执法保障、柔性执法等七大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从考核结果看,各县(区)2024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评价为“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成效明显”。
四、在普法工作方面
(一)在立法中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河池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起草工作过程中,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增加民众关注度,扩大社会参与面,提高法规规章曝光度。
(二)利用常规平台进行普法。利用城市基础设施,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在金城江14个公交站点宣传栏、市政广场10个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三)在执法中普法。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有关法规宣传融入执法日常,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普法使违法者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增强守法意识,增进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从而化解因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抵触而产生矛盾纠纷的风险。
(四)通过区域法治文化特色品牌普法。丰富普法形式和频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月三”、创城宣传等行动契机,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设置的咨询点等渠道,加大面向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并结合重大拆违行动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到对违法建设的监督和治理、防控和查处工作中来,逐渐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中普法。全面推动党支部和党员联系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工作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垃圾分类进社区 广大居民齐参与”实践活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围绕“双联四带”工作要求,督促支部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对接群众需求,认领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六)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用典型案例普法。在日常行政执法中筛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公众进行精准的法律解读。
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形式仍需创新,内容有待丰富。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活动较少,普法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宣传资料等平台载体种类少。普法内容还不够丰富,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挖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八五”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完成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任务目标。
河池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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